驻马店市第二期电子消费券今日开始发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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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马店网讯(记者 李 杨)7月31日,记者从驻马店市商务局获悉,为进一步扩大驻马店市消费规模,活跃消费市场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,促消费、惠民生、提振经济,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同意,8月2日10时开始,在市中心城区通过“建行生活”APP开展驻马店市第二期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。所有在驻的“建行生活”APP用户(包括外地在驻人员)均可领取电子消费券。领取电子消费券需提前下载“建行生活”APP,实名注册并绑定内地发行的银联实体卡。登录软件后进入“驻马店市政府消费券”专门页面领取,商家名单在页面下方公示。领取消费券成功后,可在“建行生活”APP“我的票券”中查询消费券状态。据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此次发放的电子消费券有使用期限,商超、餐饮住宿、加油站、家电类的使用时间为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8日,汽车类的使用时间为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。驻马店市第二期电子消费券的发放总额339.702万元,具体为:商超类消费券:总额54.934万元,面值分为20元、40元。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、消费满200元可使用40元消费券。餐饮住宿类消费券:总额58.968万元,面值分为40元、60元、100元。消费满200元可使用40元消费券、消费满300元可使用60元消费券、消费满500元可使用100元消费券。加油站类消费券:总额22.52万元,面值分为40元、60元。消费满200元可使用40元消费券、消费满300元可使用60元消费券。家电类消费券:总额29.73万元,面值分为200元、300元。消费满2000元可使用200元消费券、满3000元可使用300元消费券。汽车类消费券:总额173.55万元。消费者在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期间购买7座(含)以下乘用车,可申领使用汽车消费券。购买汽车单台价格1万(含)~5万元可使用500元消费券、单台价格5万(含)~10万元可使用1000元消费券、单台价格10万(含)~15万元可使用3000元消费券、单台价格15万(含)~20万元的可使用5000元消费券、单台价格20万元(含)以上的可使用8000元消费券。该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,下列情形不在补贴范围:党政机关、企、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车;在活动公告发布前已经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在活动公告发布后更换或重新开具发票的;相关材料信息不一致或有矛盾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