鸟笼经济中的鸟:民营企业的市场地位_全球报资讯
在达沃斯国际论坛上,中国发言有一个比喻:企业家精神就像鱼一样,水温合适,鱼就会游过来。这个比喻好,要有一池春水,光靠口号不行;要实实在在地改善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。
什么是“一池合适的水温”?
这是文学语言,换成经济学的概念,那就是要有同等的市场地位,不能一半是温水,公有经济的鱼儿在畅游;另一半是冰水,私有经济的鱼儿在琢磨着往哪跑。
(资料图片)
实际上,中国经济的大环境并不差,一季度经济的表现超出预期,已经有了暖意,GDP增速达到了4.5%,已经非常接近5%的年度计划目标,但是,没有人很乐观,主流媒体的发文也都是“解释学”,努力想说明我们不存在通缩的问题,经济没有衰退,这当然是无比正确。但是,中国经济的问题,不是出在池子里没有水,而是一池水中温度不一样,这也有数据为证:一季度企业利润下降21.4%,青年失业率高达19.6%,说明民营的小老板们日子并不好过,这才是中国经济的真实表现。
利润持续下降,说明企业在牺牲利润换量,至少要把成本摊掉,在这种生产过剩的背景下,优胜劣汰的竞争将更加激烈,一大批企业实际已经是僵尸企业;在过去的十五周中,M2增加了50万亿,但是,相信很多资金在空转,因为民企贷款不积极,应收款回不来贷款就是慢性自杀,是在消耗未来的微薄的预期利润,是在用利润换空间续命,不如断臂求生。
失业率高居不下,说明经济本质上在缺少动力。
之所以没有明显的衰退,是政策的力量,政策通过投资在支撑局面,但是,从中期看,只会加大需求不足的矛盾,因为货币不是中性的,没有流向民企与老百姓的口袋。
我们又如何看待政策的““一池合适的水温”?
在《财经》杂志举办的一个对话中,北大的张维迎提出:“任何一个国家或时代,要让企业家精神真正的自由发挥。在更自由的环境下,愿意创业的人创业,愿意创新的人创新。我不主张给任何企业优惠政策,企业家真正需要的是一个公平且平等的法律政策环境。”
这说的就是市场地位问题。
”一个公平且平等的法律政策环境“,能让民企满血复活吗?
这就要看,是在什么意义上谈”公平且平等的法律政策“,我们的法律政策不公平,不平等吗?
有人说《劳动法》不公平,感觉是有一些问题,一些赔偿条款把财政应该担的一股脑压给了中国小穷旧的民营企业,一刀切的方式,的确会引起这样与那样的问题,但还到不了决定民企基本的生存空间的程度。
民营的问题不在法律层面,是在政策层面。
在行政之手超越法律的干预。
部分是出于意识形态的原因,部分是出于制度安全性的考虑,决定了在货币政策、市场准入、税收减免、行业补贴诸多方面失去了中性原则,却又要参与同一个市场竞争,这就失去了有效市场的“公平且平等的”环境,这不是法律的问题,是人治大于法治的问题,是“有为政府”到底应该在什么意义上有为的问题。
政府从管理者转向服务者
淄博烧烤火了,它的意义是政府从管理者转向了服务者
结果全国都开始学习淄博,山西忻州市原平市开新闻发布会,借鉴淄博烧烤成功经验,出台了一堆承诺,这当然好,对民生有好处的事都应该支持,但是,地摊经济作用将十分有限。
真要给民营企业家“一池合适的水温”也很简单,就是回到一个有效的市场。
有效市场的前提就是”公平且平等的法律政策“,更重要的是,行政权力要自律,有法律的依法,法律有问题重新立法,前提是,如果国企要参与市场竞争,必须是完全平等的市场地位,否则不要进入市场,直接吃财政补贴,而不是通过挤出民企保持国企在经济总量中的权重。
民企的宽松政策,不影响国企的强大,且更直接地有益于民生。
国企在大多数国家都是补市场经济之不足,一些私人不愿意投资的行业,又与民生息息相关,多是国企来担;而民生的担当,主要还是民企,中国经济的现实也是如此。
所以:
请给民营企业一池春水,平等竞争,效率为王。让市场决定一切。有为之手着力于市场经济本身所不能解决的问题,如第二次分配的提升。
否则,我们庞大的经济体,将步履沉重,难以走出需求不足的矛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