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:加强联动防范 建设农村学生防溺水屏障
每年的5月至10月是全国溺水事故的高发时段,在这一时段内,少年儿童不幸溺亡时有发生。可以说,溺水业已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“第一大杀手”。通过对数字和有关案例的分析,溺水死亡的少年儿童以农村地区居多,涉事水域大多为地处农村野外的水库、池塘、小河、湖泊等。
针对以上情况,近年来,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始终坚持“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”的理念,从区域内农村学校多、危险水域广的现实出发,在长清区委教育工委的坚强领导下,聚焦农村学生防溺水屏障建设,充分发挥政府、学校、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的作用,形成了成效明显的联动防范农村学生溺水的格局。
(相关资料图)
水边警报器响起来
近年来,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,各地都加强了对区域内危险水域的安全治理,人防、物防和技防措施都得到了强化。长清区为了进一步提高防溺水宣传警示教育的效果,除增加了河岸、水边防溺水警示牌并丰富、完善、创新警示内容,更加重视将智能化技术运用到预防溺水工作中。在水域出入口、水边岸边等关键位置加装智能广播系统。当人们靠近系统安置点一定距离时,系统就会自动发出警报声,并播放警示语。警示牌再加上警报器,双管齐下,对于一时兴起的少年儿童来说,无疑就像当头浇了一桶凉水,会使他们发热的头脑冷静下来,促使他们在危险边缘停下脚步。
村里大喇叭用起来
随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不断加强,村两委的办公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,现在几乎每个村都安装了现代化广播系统(过去俗称“大喇叭”)。但实事求是地讲,现在这套系统的使用率很低,而农村中小学生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居家者占比很高。经过多方协调,现在长清区各村居的广播系统都用了起来。具体讲,就是在早、中、晚固定时段开播“防溺水常识十分钟”节目,节目内容由教育和体育局有关科室组织专门人员来策划设计,总的要求是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,让内容通俗易懂、形式丰富多样,使大家乐于接受。节目播放员由村两委干部或安排村里的家长轮流担任。这一举措可以让家长、学生天天听到有关防溺水的话题。久而久之,必然会增强他们的避险意识,有利于减少或遏制住少年儿童溺亡事故的发生。
除了村里定时开播“防溺水常识十分钟”,我们还与学校驻地乡镇政府密切沟通,请当地政府专门安排公益防溺水宣传车,到农村集贸市场等群众定期集聚点去做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。同时在暑假等节假日,选择关键的路段悬挂有关防溺水安全教育的条幅。总之,要采取一切能让学生、家长看得见、听得着的手段,营造出浓厚的防溺水社会氛围。
教师组团走起来
从实践看,农村学生溺水大都发生在每年5月至10月期间的双休日或节假日里。因此,作为防范学生溺水宣传、警示教育主阵地的农村学校,不仅要使此项工作常态化高质量地开展,而且还应加强在高发时段关键时间节点的现场巡查教育工作。长清区按照既有利于减轻学校干部教师负担,又有利于防溺水巡查教育工作开展的原则,以乡镇为单位,组建了有初中、小学干部教师和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的、阶段性防溺水联合现场巡查教育工作队。工作队建立了分片包干机制,即每一个工作队都以若干村为工作对象,在上述关键时间节点里,对村里的小学生、初中生防溺水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教育。具体工作要求包括:一是巡查村庄周边有关水域,发现有违反防溺水规定要求的,要及时制止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;二是巡访学生家庭,将有关学生及家长集中到村两委办公地点,与村干部共同组织召开防溺水座谈会,充分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情况、广泛宣传有关防溺水的政策和知识以及开展警示教育,并与家长、学生共同探讨交流做好防溺水工作的策略办法。
防溺水工作,事关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,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和谐,事关国家民族的未来。此项工作涉及面很广,必须加强统筹协调,建立由区、县教育工委牵头,政府、社会、学校、家庭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。
(作者:王峰 单位系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教师发展中心)